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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列管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流程

 

申購列管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流程

 

***依據環保法令規定,學校及供應商皆須上網申報毒化物運作紀錄,敬請各系()老師於運作前,務必依規定辦理。

   雙方申報數據須一致,若未依規定辦理而遭受罰款時,則由購買老師及供應廠商負責。

一、申購:

  1. 本校未取得核可文件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1)使用人提送「購置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申請表(附件)一式5,簽名後送交環安衛中心。
  • (2)協助向環保局申請核可文件。
  • (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小組審核同意,始得購買。
  • (4)銷貨單影本需送環安衛中心備查。
  1. 本校已取得核可文件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1)使用人提送「購置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申請表(附件)一式5,簽名後送交環安衛中心。
  • (2)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小組審核同意,始得購買。
  • (3)銷貨單影本需送環安衛中心備查。

二、追加:若於同一學年度內,同位教師,申請相同濃度、品項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時。

  • (1)使用人提送「購置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申請表(附件)一式1,簽名後送交環安衛中心,始得購買。
  • (2)銷貨單影本需送環安衛中心備查。
  • (3)當學年度結束後,由環安衛中心彙整該學年度中所有追加清單並移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小組確認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