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 元培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或於附檔中下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