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敬請各系(所)實驗室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及防火管理事宜。
說明:
- 依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140098041號函辦理。
- 近期發生多起大專校院實驗室因實驗操作不當或化學品管理疏忽等發生火災、爆炸造成學生受傷。
- 請各實驗室負責老師依據「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及「各級學校實驗室禁水性物質安全檢查及聯繫機制指引」落實實驗室使用及安全管理事項。
- 相關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之宣導文宣,可上本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及其他安衛文件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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